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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兒童故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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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起源: 故事的意義,原指「過去的事蹟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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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定義:
劉瑩:為兒童而寫,符合兒童生理、心理特質,具有趣味性、教育性、藝術性的寫實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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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分類:
吳鼎將故事歸納為十二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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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特質: -篇幅短潔,主題明朗-情節單純,講求趣味 -口語敘述,展現美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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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創作技巧:
-從現實生活中取材 -寫出趣味,放棄說教 -情節直線推進,確保層次清晰分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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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名家名作:
方素珍《祝你生日快樂》
梅布絲《莎麗要去演馬戲》
芭芭拉•庫尼《花婆婆》(若無PowerPoint軟體,請下載ppviewer) (魯冰花相片)
劉清彥譯《公主的月亮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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