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起源:兒童戲劇源自成人戲劇。

(二)定義:

兒童戲劇是戲劇中的一個分支,其功能與成人戲劇一樣,是表現人生、指導人生、美化人生的一種綜合藝術,是專門為娛樂兒童、指導兒童而創作的。

兒童戲劇是一種綜合藝術,是占有時間和空間的藝術,是肢體語言表現的藝術,是兒童現實生活、幻想和人際間衝突的舞台表演藝術。


兒童戲劇的四要素:劇本、舞台、演員和觀眾。

1.劇本:將演出的故事以對白方式呈現,其中包括分場、分幕、場景、時間人 物等說明。
2.舞台:指表演的空間場所
3.演員:扮演劇中人的表演者
4.觀眾:一?好奇取樂的人

與成人戲劇在內涵上有許多的不同,其定義為:

- 兒童戲劇是動態的故事
- 兒童戲劇是反映兒童生活的活動
- 兒童戲劇是一種模仿行為
- 兒童戲劇是幻想的
- 兒童戲劇是一種遊戲
- 兒童戲劇是啟迪兒童智慧的
- 兒童戲劇是表現生活的綜合藝術


(三)分類:

1.就形式分:

(1)傳統式戲劇
指一般傳統戲劇的形式,具有戲劇的四要素。又可分為;

話劇:在舞台上以對話方式傳達劇情
舞劇:在舞台上以舞蹈方式表演,傳達故事內容
歌舞劇:在舞台上以歌舞方式傳達劇情
默劇:故事表達以動作和表情為主,以音樂及音響效果為輔
偶劇:由人操縱木偶、布偶、傀儡等演出
廣播劇:以音響效果、人物對話讓聽眾想像中欣賞故事情節
電視劇:利用電視傳播的戲劇


(2)創作式戲劇
將創造性活動如入戲劇活動中,不論是劇本的編寫、演員的表演,均可突破傳統,與觀眾打成一片,融為一體。又可分為:

劇本:可與演出者共同討論、共同創作
舞台:可靈活利用各種場所
演員:不一定是訓練有素的演員
觀眾:不一動是純粹的觀賞者


其分類:依兒童年齡程度分為四階段

a.家庭劇場的親子遊戲:由零至四歲,可親子同樂

b.幼兒創造性肢體活動:從五歲至六歲可利用創作性肢體活動訓練幼兒體能、刺激兒童想像、學習簡單語言的比達,以及與人相處的團體活動。

c.創造性戲劇活動:七至八歲的兒童,他們的想像力豐富、活動力強,可藉活動刺激思考,學習團隊適應,遵守活動規則,達寓教於樂的目的。

d.兒童劇場:九歲至十二歲的兒童,可塑性大,可以有計畫、組織、設計的兒童戲劇方式訓練團隊精神及合?、合作的觀念。

2.就表現方式分

(1)由人表演的

由成人演給兒童看的
由成人與兒童同台演出
由兒童演給兒童看的

(2)由傀儡表演的

木偶戲、皮影戲、布袋戲、紙影戲、布偶、手偶、手影

3.就創作手法分:

(1)幻想劇:利用象徵手法,將故事表演出來,內容包括同話劇、寓言劇、科學幻想劇等。
(2)寫實劇:運用寫實手法,從現實生活或歷史故事中取材,無論在事實、情節、
人物、場景上均合乎常理。

4.就幕的多寡分

(1)獨幕劇:只有一個重要場景,故事發生都在同一舞台上。
(2)多幕劇:有多個場景,以落幕多次更換。

(四)特質:

1.具有教育意義
2.具有趣味性
3.要有溫馨圓滿的結果
4.台上台下可以融為一體

(五)創作技巧:
1.劇情簡單,主題正確
2.不能說教
3.衝突不宜過多
4.劇本不宜太長
5.要具有遊戲性
6.要熱鬧感人
7.具有創意性

(六)名家名作:

亞東劇團《薑麵包男孩》